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壹級: 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 (1)28層及以上、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(2)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; (3)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